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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著並不容易,受傷在所難免。

如果哪天,有了自己的孩子,我會告訴他:
有時你是受害者,有時你是加害者,有意地,無意地;你無法避免他人傷害你,有意地,無意地。

你感到開心、無害時,可能會傷害到別人;當然,你也可能是被傷害的那一方。

你很難控制外在的環境,外在的影響,而你能做的,只有堅強起自己的心,成為不那麼容易被傷害的人,或成為能很快復原的人。

避免傷害,並非意味你必須將自己武裝成憤怒的刺蝟,你會因此傷人,也無法接受真正的愛撫。

你可以變得強壯,懂得體諒,知道分寸,了解什麼是能被原諒的,哪些不是無謂的同情。不輕易軟弱,也不會偽裝強悍,對每個痛苦的過程給予祝福,也許這是成長你的力量,也許是救贖他人的光明。

如果有一天我可以告訴你這些,希望你不會再重蹈我的覆轍。

很難,我們總延續著某些宿命,但總有些時候,也許會在絕望中開出美麗的花朵。

可遇,不可求,但我已經埋下我的贖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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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洪娜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