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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一根菸而引起的兩股波瀾,罪人在法院接受人類制定出來的律法審判,同時也透過媒體之眼,被群眾暴力與文明脅迫所公審。《小女孩與香煙》的作者試圖檢視人們自以為合理的道德規則,找出現實的荒謬。

 

讓我從一根菸說起。

 

樓下的房客搬走了,代表我再也不會聽到那首千篇一律的歌,〝 I ~ Love you 〞陶喆那膾炙人口的情歌,以電子琴混濁的音律,就這麼一首,反覆著彈奏。好一陣子,我感覺自己幻聽,到每個地方總被濛濛的頻率所包圍。

 

接著,搬進來一位長髮,以腳踏車為交通工具的男子,他有很重的煙癮。無時無刻,煙霧從房間的縫隙緩緩滲透上來,電視裡,美食節目正表演著燻魚的過程,點燃稻草(或是桃木),引發濃重的煙霧,緩緩將材質燃燒的味道,一吋一吋地滲入支架上陳擺的肉體。

 

溫柔而深刻地入侵,我一直認為這是種既優雅而又野蠻的調味方式。

 

感性來說,我不討厭煙味;理性而言,我痛恨必須承擔他人氣味的入侵,尤其這氣體可能會造成我的器官病變,傷害我比傷害吸煙者還要深刻。就像那融入了肉體的味道,比燃燒自己的短暫發煙殘留要久,直到被人們所消化排出。

 

我無法改變環境,可能總是有違個人理想的外在;我同時為自己喜好與厭惡的矛盾感到矛盾,就像《小女孩與香煙》書中,死刑犯與第一人稱主角無法改變人們對吸菸者的限制政策,而一根菸所導致的兩種觀感:「自由生命」與「侵犯」,揭開文明矛盾的存在。

 

老實說,這本書給讀者一種隔靴搔癢的不痛快,不曉得是翻譯方式或是作者本身的陳述方式所造成,只留下米蘭昆德拉式幽默的殘影,以及餘力不足的剖析。我讀得到作者想表達的元素,卻看不到組成整體面的淋漓痛快:第一人稱主角的大量獨白,通常是作者用以闡述其個人哲學的絕佳舞台,但作者過於著墨情境的手法,反而削弱其反諷、幽默的力道,遂有些失焦。

 

媒體傳播的事實扭曲與群眾暴力,串聯了兩個抽菸的主角,建構整本書的綱架,但這力道極大的牽制因素,在文中卻過場得有些混亂。當然,作者想描述的就是荒謬的現實,但手法運鏡上卻也沒有把握主導者的穩重,也被這強勁力道拉扯而隨之群魔亂舞了起來。

 

有新意的誘因,有企圖的寫作動機,具時代意義的哲思,可惜在不夠規整的表現中失去了焦點,模糊了銳利的眼光。真有所感的讀者,或許依然能對到與作者一同進行思索的頻率,但對於希望能從中得到點什麼,仰賴作者型的讀者而言,《小女孩與香煙》的黑色幽默,則似乎把太多挑戰性的觀點模糊隱藏了。

 

書寫至此,真想點根菸,卻不知如何熄滅矛盾的火星。身邊繚繞著謬思的迷霧,我正思索如何下樓,請那位長髮房客少抽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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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洪娜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